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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隆回县2014、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管材采购项目已由湘发改投资【2014】1075号、市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隆回县2014、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管材采购项目已由湘发改投资【2014】1075号、市发改农【2014】262号和隆发改【2014】122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隆回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隆回县2014、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管材采购;


2.2项目建设地点:隆回县司门前镇、高平镇、荷香桥镇、三阁司镇、荷田乡、周旺镇、南岳庙镇等;

2.3招标编号:HNLW-2014CS174;

2.4投资规模:约400万元

2.5质量承诺:合格及以上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7本次招标范围:2014、2015年度上级批准隆回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计划中的集中供水工程主、干管(不含单村工程及集中供水工程入组入户工程)所用PE100管材及管件的供货(至各项目指定存放点)、工地现场安装指导、现场试验、技术支持、现场抽样检测配合以及与土建施工单位的协调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4000万元以上(含4000万元)(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为依据);

(2)投标人必须是2013年入围水利部饮水安全中心公布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的生产厂家;

(3)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证书原件为准);

(4)PE管材及管件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证批件(以证书原件为准);

(5)具备PE管材及配套管件生产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经年审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原件、社保登记原件为依据);

(7)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和投标人统一办理的2014年5月至2014年10月社保部门提供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为依据);

(8)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其分厂、办事处、特约经销商和分设机构报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严重不良记录,且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4年12月9日~2014年12月1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下载专区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4.3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进入湖南省水利 厅网页http://www.hnwr.gov.cn/后点击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 http://61.187.56.50/ ;(3) http://ztb.hnwr.gov.cn/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5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均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邵阳市水利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8、行政监督

本项目由邵阳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等监管机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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