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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采购编号:J3ZC2014Z113
本中心受安徽黄山第一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现对2014年太平湖国家重点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
采购编号:J3ZC2014Z113
本中心受安徽黄山第一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现对2014年太平湖国家重点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程管材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须出具采购货物清单中序号为3、5、8、9货物的产品检测报告原件。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不高于采购预算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6、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14年12月23日9时前,向我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若有选择性报价则作废。
7、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元,请供应商于2014年12月22日16时前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
开户行:黄山太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000301728810300000018;
收款单位:黄山市黄山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摘要栏须填列“2014年太平湖国家重点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程管材询价采购投标保证金”字样;未中标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2)、履约保证金:中标后,中标人交纳中标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另行缴纳)。
如中标人中标后不履行中标结果,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8、对询价文件若有澄清、修改或答疑的,将在本公告截止前二日进行发布(http://www.hsqzgj.cn/答疑变更栏),其是询价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二、货物服务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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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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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太平湖国家重点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程管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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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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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备注: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供货时间、地点:合同签定后七日内按照供货单要求送货至项目地点。供货地点详见2014年太平湖国家重点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各标段施工地点。
四、付款方式:本项目以实际供货数量分批结算,根据供货进度支付至货款的70%,供货完成后支付至总货款的9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2年期满后退还。
五、订立合同
中标人应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订立采购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如中标人全面履行采购合同,则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并经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须密封装订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请勿在 2014年12月23日9时之前启封”字样。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注:所投项目每一包须单独装订、密封。)
七、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担当这些费用。
八、采购人
2014年太平湖国家重点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程分别有8个施工中标单位。询价采购项目招标以安徽黄山第一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采购人;待中标后,中标人分别与1-8标段的施工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并分别办理中标后续一切事宜。
九、其它
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单位实地考察的权利。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