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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苍南县第三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苍南县第三水厂建设工程及引水管道工程钢管给水管管材与配件采购及服务项目(第二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生产厂家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NDL2014196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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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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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自来水有限公司(苍南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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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第三水厂建设工程及引水管道工程钢管 给水管管材与配件采购及服务项目(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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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的招标内容及要求,最终以招标文件发出为准。
三、投标生产厂家资格要求:
(1)、本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钢管专业生产厂家,符合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公司注册资金需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必须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A1级或A2级制造许可证。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4年12月23日至2014年12月3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窗口
标书售价(元):每本400(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13日 09:30
六、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窗口
七、开标时间:2015年1月13日 09:30
八、开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 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A1级或A2级制造许可证;
以上资料中所需证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装订成册,经核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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