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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监管总队第四看守所截污纳管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上海市公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监管总队第四看守所截污纳管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上海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监管总队第四看守所截污纳管工程
工程地址:殷高路9号
项目编号:XY-2014-078
工程规模:本工程铺设N225-DN300污水管道约688m,及铺设DN400-DN600雨水管道约1058m。
详细工程概况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采购预算:300万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图纸所涉及的雨污水排管及路面修复工程等。招标图纸内容、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变更内容等均属于施工承包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近期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通报批评或卷入重大经济纠纷。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已备案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登记除外)
(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以《上海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供应商,可先报名再按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登记手续成为入库供应商并递交证明文件。
(6)投标人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9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
4.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提供的所有原件供初审后退回,初审合格后复印件留存。符合上述要求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单位可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2月6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上海市蒲汇塘路123号2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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