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5-01-16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全国 浏览次数:9606
核心提示:博兴县湖滨镇0.9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博兴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拟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
博兴县湖滨镇0.9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博兴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拟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人:博兴县农业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焦先生 联系电话:0543-2395700
联系地址:博兴县博城三路185号
二、代理机构:滨州宏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联 系 人:巩先生 联系电话:0543-2300092
联系地址:博兴县胜利二路708号
三、项目名称:博兴县湖滨镇0.9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四、项目编号:BXZB2015-005
五、项目概况及项目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及村镇自筹资金,建设地点位于博兴县湖滨镇。
项目区涉及9个行政村,计划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0.9万亩;按照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要求,采取水利措施、农业措施、科技措施和林业措施,重点搞好农田灌排体系完善,提高土壤肥力,提高农民科技种田水平,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对沟、渠、路、林、桥涵、闸全面配套。把项目区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优质粮食生产基地。
2、招标范围:以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
3、计划工期:78日历天,开工日期2015年2月12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15年4月30日。
4、质量标准: 合格。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湖滨镇涉及东一、东二、西一、西二、柳舒、鲁崔、鲁王、鲁刘、鲁祝9个行政村的0.9万亩耕地。其中:
1)水利措施
新建提水站1座,配套提水站1座,新打机井63眼,机井修复配套133眼,埋设输变电线路20km,新建箱式变压器9座,新建高压线2.7km,开挖疏浚沟渠18km,埋设地下管道60.4km,新建渠系建筑物82座(过路涵12座;进地涵60座;新建桥8座;新建节制闸2座);
2)农业措施
新建道路24.3km,其中新建宽度为6m 的砂石路5.3km;新建宽度为5m砂石路19km。
3)林业措施
造林2.3万株(优质速生杨2万株,绿化树0.3万株)。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具有完成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 2015年1月16日至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兴县新城二路检察院西附楼四楼)
2、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与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
3)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4)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告知函应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注:以上资料的接受并不代表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通过,详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并最终以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投标人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用资质参与投标)。
3、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文件费交纳方式:现金或电汇(开户名称:滨州宏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博兴支行,账号:1613002309200022222)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2015年2月2日下午15:00时前
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开户名称: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山东省博兴县农村合作银行政务中心分理处;账号:9130113300242050000795)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2月5日星期四上午0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2月5日星期四上午09:00(北京时间)
地点: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博兴县新城二路检察院西附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