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5-01-16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全国 浏览次数:7521
核心提示: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拟对甲山苑经济适用住房室外排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拟对甲山苑经济适用住房室外排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甲山苑经济适用住房室外排水工程
二、项目编号:DCZB2015-GL-003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桂林市甲山
要求工期: 90日历天
招标范围:甲山苑经济适用住房室外排水工程,具体情况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内容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拟派本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4.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5.1发售时间:2015年1月15日至 2015年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发售地点: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分公司(桂林市七星路36号五楼)
5.3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40 元,售后不退。
5.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授权拟派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法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B证)。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均须提供原件),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预算总造价金额的1%人民币(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现金或电汇的形式。投标人必须于2015年2月4日9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普陀支行
银行账号:45001635202050701946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2月4日9时30分(截标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分公司(桂林市七星路36号五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2月4日8时30分至9时30分。
八、开标: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2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分公司(桂林市七星路36号五楼)开标厅开标。
九、现场勘查: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派代表到项目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否则竞标无效。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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