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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5-03-08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湖南/湘潭市  浏览次数:5694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全封闭试验靶道工程已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以兵器战略字【2011】82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全封闭试验靶道工程已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以兵器战略字【2011】8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为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全封闭试验靶道工程。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潭市,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2.3  规    模:废水处理站,建筑面积584㎡,包括:建筑物(地上局部两层,框架结构)和构筑物(废水处理反应池,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全封闭试验靶道,建筑面积958㎡,地上一层,钢砼结构。
2.4  施工工期:废水处理站:100日历天;全封闭试验靶道: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符合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2.8  项目性质:新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同时具备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5年2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办理好本项目USB锁认证,投标方为有效。认证后,认证的信息和内容拒绝修改。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6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5年2月 11 日~2015年2月 16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http://www.xtcin.net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在招标人处领取。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参加开标会议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www.xtcin.net(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3月 6 日9时30分,地点为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28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以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参加开标会议。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58262625。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潭建招【2010】2号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详见
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7&N_ZYBH=1329)。

10.2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本信息由搜管网(www.hqsgw.com)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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