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莱芜市钢城区生态农业示范县沼液输送与喷施设施管材管件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5年03月20日 15:2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莱芜市钢城区生态农业示范县沼液输送与喷施设施管材管件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5年03月20日 15:2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莱芜市钢城区生态农业示范县沼液输送与喷施设施管材管件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人名称:莱芜市钢城区农业局
二、代理机构: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三、项目编号:
四、招标项目说明
1、具体内容:本项目为莱芜市钢城区农业示范县沼液输送与喷施设施管材管件采购,给水管材¢110、¢90、¢50等型号若干,管件及节水滴灌设施若干,具体技术规格详见谈判文件。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标包划分与中标人数量:本次采购分A、B共两个标包,每个标包分别确定一名中标人(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同时报两个标包),各包划分如下:
标包 |
名称(内容) |
备注 |
A |
PE给水管材、管件等 |
供货、保修 |
B |
潜水泵、电缆等 |
供货、保修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不仅限于以下要求,详细内容按谈判文件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好、有经营实力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若为代理商,须具有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具备有效的PE给水管材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供应商所生产的商品近五年内未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通报。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6、管材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有一个供应商进行投标。
7、投标产品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
8.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9.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本次谈判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六、报名时间、地点、谈判文件购买: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6日(双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
报名地点:莱芜市钢城区府前大街50号(钢城区审计局一楼办公室)
七、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文件售出不退。购买时制造商或有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必须携带以下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红公章):
(1)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若为代理商需一并提供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八、投标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及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634-6880155 13863499766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