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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旌德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100管材管件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旌德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

 


                                 旌德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100管材管件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旌德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100管材管件采购己由发改农经[2014]218号批准采购,资金来自国家划拨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旌德县水利民生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招标人为旌德县水利民生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集中采购机构为 旌德县招投标中心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旌德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PE100管材及管件一批,采购预算为7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含管材和管件);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类似材料供货业绩(近三年有1个以上(含));4)具有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含管材和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与联系人须为同一人)

 2015 3  12 日至 2015  3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旌德县招投标中心(旌德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大楼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含管材和管件);5)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含管材和管件);6)近3年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业主提供的供货完成证明(指已供货完成且经国内公开招标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管材管件采购项目)。以上材料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4  2  9  00 分,地点为 旌德县招投标中心第二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宣城市招投标中心、旌德县政府采购网以及旌德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旌德县水利民生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集中采购机构: 旌德县招投标中心

 址: 旌德县旌阳镇西门老路 地 址: 旌德县政务新区党校大楼一楼

 编: 242600 邮 编: 242600

联系人: 蒋永生 王先运 联 系 人:王子奇

 话: 18056368587 18056366811 电 话: 0563-8601930

 真: 传 真:

2015 03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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