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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五象大道-友谊路立交桥电缆管道工程采购文件更改通知二(NNZC2015-20035A) 一、项目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五象大道-友谊路立交桥电缆管道工程采购文件更改通知二(NNZC2015-20035A)

 

一、项目编号:NNZC2015-20035A

  项目名称: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五象大道-友谊路立交桥电缆管道工程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3月24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改通知(2)

 

各投标人: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五象大道-友谊路立交桥电缆管道工程项目(项目编号:NNZC2015-20035A)的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

一、招标文件第9页“报建编号:17140215”修改为“01150067”;

二、招标文件第9页第3条的3.2、3.3点修改为:

3.2投标人施工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的,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外地来邕建设行业企业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南建管[2012]13号文》规定,办理广西诚信库和南宁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为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的信息必须一致)

3.3投标人施工资质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除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以外的其他资质的,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三、删除招标文件第10页“3.5”内容;

四、删除招标文件第28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1.1中“企业信息登记”评审内容;

五、删除招标文件第139页中“6、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如需)”格式内容;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农晓燕 0771-488865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曹攀 0771-550516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45001604667059666666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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