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横县管道燃气项目选择投资合作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访问次数:15 发布时间:2015-03-16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横县圣达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横县管道燃气项目选择投资合作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横县管道燃气项目选择投资合作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DYZB-2015-(CZ)-06
建设地址:横县行政区域(除六景工业园区外),包括横县主城区、工业园及乡镇等。
二、建设规模:一期建设年供气量为2780.79万M3/年、 3 万户民用用户及公建商业用户、工业用户的气源厂一座,市政管网建设 40 公里。
三、招标内容:管道燃气项目投资开发建设与经营。运营期限为30年(包括建设期)。
四、投标人资格:(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出具《营业执照》为准);(2)投标人必须是投资能源(含天然气)业务的企业法人,截止至2015年3月15日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含1亿元)人民币(以出具《营业执照》为准);(3)投标人具有5年以上(含5年)投资、经营管道天然气项目的经验;(以出具投标人或子公司《营业执照》为准);(4)投标人已拥有两个以上实现通气运营的城市管道燃气项目;(以出具有效的《燃气特许经营授权书》或《燃气经营许可证》为准);(5)投标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必须承诺从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将投标承诺报价金额转入业主指定的账户(转入该帐户内的资金由中标人和横县圣达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监管,只能开支用于横县管道燃气项目建设,不再退回)。二期及后续建设资金,投资合作方继续按工程进度投入,并必须确保2015年12月底前项目通气运营;(6) 投标人有满足本项目需要的管道燃气技术、经营等管理人员;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技术队伍,至投标截止三年内未发生城市燃气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有两个县城以上城市燃气主管部门的认可证明。(以出具燃气专家、职称证书、从业证明为准);(7) 投标人必须有充足的气源供应横县(提供气源来源证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企业请于2015年 3 月 16 日至2015年 3 月 20 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报名室参加报名。
七、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提交材料: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燃气供应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材料前来报名。(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地 址:南宁市英华路9号7-1301号
邮 编:530022
电 话:0771-3813399 传 真:0771-5783465
联 系 人:钟工
十、网上查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招 标 人:广西横县圣达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 3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