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翼八街(龙湖中环-107辅道)等二十三条道路给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04-21 12:22:05) 郑州市郑东
郑州市郑东新区龙翼八街(龙湖中环-107辅道)等二十三条道路给水工程货物招标-球墨铸铁管材管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郑东新区龙翼八街(龙湖中环-107辅道)等二十三条道路给水工程是根据招标人在2014年度实施的郑州市自来水扩建、改建等供水工程的需要,以扩大管网覆盖面积,满足市区供水需要,提高城市供水保证水平。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该项目给水工程货物招标-球墨铸铁管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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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包括鑫融路(如意东路-龙翔三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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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少20000万(含20000万)人民币。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经营招标货物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投标人必须是招标管材的制造商。投标人所提供的配套管件若为投标人的联营厂家制造或其他厂家制造,该厂家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投标货物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至今在供水行业任一独立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类似项目的业绩是指DN800及以上球墨铸铁管管材的供货业绩)或通过第三方将本企业产品供货至项目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验证时应提供原件,不含与贸易公司签订的合同。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结管、冻结、破产状态,须附2011-2013年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的财务报表。
(8)投标人须在郑州及周边地区设有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球墨铸铁管管材管件的储备仓库。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已设有2000平方米及以上仓库的,须提供仓库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未设置仓库的,须按要求提交设置仓库承诺函。
(9)企业需提供经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要求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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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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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备检查。如报名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通知后在5日内,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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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送达地点;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中原区工农路31号附1号
联 系 人:韩先生、黄女士
电 话:0371- 676953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9楼
联 系 人:邢先生、宋先生
电 话:18603830230 13674958613
固定电话:0371-56712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