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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自来水公司第二净水厂厂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5-112
一.招标条件
本
自来水公司第二净水厂厂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5-1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自来水公司第二净水厂厂区绿化工程已由长春市自来水公司以2015JSSB-002GC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养护期2年。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自来水公司第二净水厂厂区。
2.3招标范围: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2、2013、2014)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 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78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3003号
联系人:房丹
电话:0431-8511905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李伟新、申晓晶
电话:0431-86805171、87990285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