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贵港市港北区贵糖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管道燃气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管道燃气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XPRD2015049
一、采购项目内容
管道燃气材料设备一批,政府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零陆拾壹元捌角贰分(¥150,061.82),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因为贵港市人民政府已以贵政函[2005]54号文同意将市中心城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授予贵港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并由贵港市建设局与贵港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贵港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有效期限为30年,2005年4月5日至2035年4月5日止。因此,此次采购的管道燃气设备及材料原则上只能由贵港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提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四、开标时间:2015年04月29日 15:30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贵港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六、其它补充事宜
公示时间: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28日。公示期间,其他供应商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反映情况和问题。
开标时间:2015年4月29日下午3时30分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www.ggzfcg.gov.cn)上发布。
七、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伟梅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5670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港市港北区贵糖学校
采购人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人民中路11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春俊0775-42018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戈伟梅07754556706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港宁花园一区北面3栋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