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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北镇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北镇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对北镇
北镇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北镇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对北镇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NTYCG2015050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规格、数量
1 常兴店镇(壮镇村、上观村)吴家镇(高台子村、徐家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2 廖屯镇(兴隆村)、广宁街道(车屯村)、柳家乡(东青堆子村、柳家村、双家村)高山子镇(赵家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3 赵屯镇(吴屯村、赵屯村)闾阳镇(吴台村、魏屯村、闾三村)青堆子(王家村、平安台村、东砖台村、西砖台村、生态农场)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3 个合同包,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PE管材及其管件生产企业或销售代理商;
(2)投标人已取得辽宁省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局辽宁省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材供货企业资格的入围;
(3)投标人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针对PE管材的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
(4)投标人需提供市级或市级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PE管材);
(5)投标人近3年内类似规模的供货业绩及未存在较大质量问题,未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未存在管材质量问题争议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6)投标人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三、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4.1即日起至 2015年5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针对PE管材的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PE管材);投标人近3年内类似规模的供货业绩及未存在较大质量问题,未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未存在管材质量问题争议的承诺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辽宁省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局辽宁省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材供货企业资格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到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一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二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3万元;三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于开标前递交到指定账户上。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 年5月26日 14: 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镇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北镇市水务局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416- 6625311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宝地城B区8—85号
联 系 人:耿莉
联 系 电 话:0416-2366111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