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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3-12-11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235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大沥镇37座电排站约80台水泵电机的维护检修、清挖泵室淤泥、安装水尺、更换水泵轴承、水泵翻新及37座水(船)闸100多套启闭设备、闸门的维护检修等。本工程预算约86.19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年大沥镇电排站、水闸冬修工程已列入南海区大沥镇2013年度水利工程计划,建设资金已经落实。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利排灌养护站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沥镇37座电排站约80台水泵电机的维护检修、清挖泵室淤泥、安装水尺、更换水泵轴承、水泵翻新及37座水(船)闸100多套启闭设备、闸门的维护检修等。本工程预算约86.19万。

  2.2 项目地点:大沥镇。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105个日历天,计划2014年1月1日开工,2014年4月15日前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和发包人确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内容:对图纸及工程量发布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其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进行招标。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满足以下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但只有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全部资格审查条件,才有可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年审周期内;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佛山市水务局核发并且年审合格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

  (5)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起(以签订施工合同时间为准)曾承接并独立完成(指通过水下阶段验收或单位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一座2台Φ700水泵以上的水闸电排站建设工程(工程造价85万元或以上,其中水泵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全部独立完成)的施工业绩不少于一宗[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单位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镇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镇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6)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帐户缴纳(须附法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7)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由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8)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取得由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该负责人自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9)其他人员要求:

  ①企业技术负责人: 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注:企业技术负责人可兼任项目负责人);

  ②施工员:具有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③质检员:具有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④安全员:具有岗位证或管理手册,且取得由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⑤质量评定员:具有岗位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提供所有拟投入人员近3个月(2013年8月至2013年10月)的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2 本项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备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4 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3.5 根据粤水建管[2010]245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以广东省水利厅网站(网址:www.gdwater.gov.cn)或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网址:http://www.itilspace.com/gdccis/)查核的为准。投标人须打印显示其相关资料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第1卷 资格审查文件》表1后供核对。

  3.6 凡由广东省水利厅在厅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10日~2013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农业银行各网点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光盘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之四)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等资料, 并经交易中心人员签名盖章确认。

  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收款人户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②收款人账号:44502801040002333

  ③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怡海支行

  ④款项来源:大沥13年冬修

  ⑤ 缴费金额:300元。

  【备注:采用不记名方式的银行缴款单中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利排灌养护站”。】

  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光盘时间为2013年12月10日~2013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之四,下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12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3年12月23日9时00分至2013年12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交易员证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交易员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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