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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关于(2015)建融招字第017号福州市凤山路(三环路-福湾路)道路给水管道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公告
受福州市自来水
关于(2015)建融招字第017号福州市凤山路(三环路-福湾路)道路给水管道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公告
受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对福州市凤山路(三环路-福湾路)道路给水管道工程材料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2015)建融招字第017号
2.招标项目:福州市凤山路(三环路-福湾路)道路给水管道工程材料设备采购
3.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本项目合同包一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万柒仟捌佰捌拾壹元叁角伍分(¥107881.35元);合同包二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贰仟叁佰贰拾伍元叁角壹分(¥1562325.31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此范围的视为无效报价。
6.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2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23号五凤工业区2#综合楼二层)。
7.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月26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23号五凤工业区2#综合楼二层);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 5 ;地点: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23号五凤工业区2#综合楼二层)。月 26 日 9 时 00 分
10.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由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合同包一人民币1000元;合同包二人民币15000元;应在开标前一工作日17:30(北京时间)前汇达至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采购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确认在技术部分评分完后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确认,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递交保证金时按各合同包的金额交存,若投多个合同包的应分别交存。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采购机构,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1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23号五凤工业区2#综合楼2层
项目联系人:王工、曾工 电 话:0591-83722566
传 真:0591-83722566
电子信箱:719829964@qq.com
财务联系人:沈会计 电话:0591-83777310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账 号:3500 1890 0070 5251 3057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福州市凤山路(三环路-福湾路)道路给水管道工程材料设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