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管道项目 » 招标信息 » 正文
已截至发布日期:2015-05-21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全国  浏览次数:2478

核心提示:    2015年富川县人饮项目管材及其配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贺水招标备案[2015]27号)   1. 招标条件   


    2015年富川县人饮项目管材及其配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贺水招标备案[2015]2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富川县人饮项目管材及其配件采购根据贺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贺州市水利局、贺州市财政局文件《关于转下达贺州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贺发改投资[2015]112号)下达了2015年富川县人饮项目管材及其配件采购投资计划,已由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宇评审字[2015]—0318-1号、2号、3号;建宇评审字[2015]—0331-1号、2号、4号文预算评审,评审概算投资1058.38万元,项目法人为富川瑶族自治县水利电力局农田水利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贺州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贺水招标备案〔2015〕27号,现对该项目的管材设备及配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贺州市富川县

  交货地点:富川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主要招标范围为PE管材及其配件;镀锌管及其配件。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Ⅰ标段:2015年富川县人饮项目PE管材及其配件采购;(概算投资约为936.80万元)。

  Ⅱ标段:2015年富川县人饮项目镀锌管及其配件采购;(概算投资约为121.5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

  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的货物、数量交货。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

  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参与I标段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被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必须具备强制认证证书)。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PE塑料管)质量检验报告,具有(PE塑料管)型式试验报告;具有相关产品近2~3年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卫生安全检验合格报告;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参与II标段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代理本次招标货物、符合货物采购有关规定的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近 3 年(2012年~2014年)需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生产销售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5其它要求:

  3.5.1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到项目所在地富川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未发现有犯罪行为记录材料

  3.5.2 I标段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若有),质量认证证书(若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有)、强制认证证书(若有)复印件必须有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记录。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 2015年 5 月29日至6月4日,每天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 5时30分(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标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联系电话:0774-5137812。

  发售方法:

  I标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或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的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及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到项目所在地富川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未发现有犯罪行为记录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内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II标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到项目所在地富川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未发现有犯罪行为记录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⑴《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⑶《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

  ⑷《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hzzfcg.com/v.1/);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 2015 年06月19日09时00分在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公开开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水利电力局农田水利站

  地 址:富川瑶族自治县水利电力局

  邮 编:542700

  联系人:何堂华

  电 话:0774-7886358

  传 真:0774-788635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贺州日报社门面

  邮 编:542899

  联系人:张飞燕

  电 话: 0774-5129199

  传 真:0774-5129199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水利电力局农田水利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水利电力局农田水利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二○一 五 年 五 月 二十 日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日

会展 13890505561
热线 400-8088-659
客服 1977554587
反馈
APP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