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工程拟建设总长2335.78m的防波堤,分为两段:第一段防波堤沿一期防波堤向东延伸,轴线方位为n82°~262°,长度为1224.78m,第二段防波堤接第一段向东北方向布置,轴线方位为n23°~203°,长度为1111.00m。防波堤采用斜坡式结构,轴线水深在-14.40m~-19.12m。
烟台港西港区是烟台港未来发展的重点,目前西港区在建与拟建项目较多,而现有防波堤一期工程由于长度所限,已无法对在建、新建泊位提供有效掩护。为此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拟在现有防波堤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建设“烟台港西港区一期防波堤延长工程”,为西港区在建、新建泊位的施工和运营提供掩护条件。
本工程拟建设总长2335.78m的防波堤,分为两段:第一段防波堤沿一期防波堤向东延伸,轴线方位为n82°~262°,长度为1224.78m,第二段防波堤接第一段向东北方向布置,轴线方位为n23°~203°,长度为1111.00m。防波堤采用斜坡式结构,轴线水深在-14.40m~-19.12m。
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工程建设符合《烟台港总体规划》及《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情况
本工程建成后,防波堤南侧港池内流速降低,可为港池内在建、新建泊位的施工和运营提供更好的掩护条件。
工程施工期间产生悬浮泥沙的环节为块石抛填。施工期间,悬浮泥沙主要向防波堤东侧扩散,超二类海水水质的最大扩散距离990m、扩散面积为3.80km2,该范围内没有珍稀濒危物种、生物洄游路线、产卵场、水产养殖区等保护目标,施工期悬浮泥沙不会对海水环境保护目标产生影响。悬浮泥沙的影响是局部的和暂时性的,将随着施工的结束逐渐恢复至本底水平。
施工造成底栖生物受到损失、浮游生物生长受到影响,通过合理选择施工工艺和施工时间减少生态损失,并采取人工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生态补偿。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土石方运输产生的扬尘,噪声源主要是施工车辆噪声,施工区域周围1.9km范围内没有大气及声环境保护目标,不会对敏感点环境产生影响。土石方运输路线途径敏感点时,采取加盖篷布、洒水抑尘、减缓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轻土石方运输车辆对敏感点的影响。
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市政管理网排入烟台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船舶机舱含油污水收集后送海事部门认可的有资质单位处理,不排入海水中。施工期固体废物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工程存在的环境风险包括:施工船舶碰撞、触礁和搁浅事故引起船舶燃料油泄漏。建设单位通过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溢油应急设备,一旦发生溢油事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回收溢油,最大程度减轻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
防波堤工程建设后为港区码头提供掩护,不进行生产作业,无生产机械设备和人员等,工程建成后不再产生污染物。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拟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烟台港总体规划》、《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工程在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满足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的环保要求。在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制定严格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和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监督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环评单位在实地勘察现场、搜集有关资料等工作的基础上,已编制完成《烟台港西港区一期防波堤延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旨在了解您对本工程的意见,并欢迎您对工程的建设,特别是对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的建议和要求。
(一)公众参与意见或建议的征求范围
工程评价范围内的村民、渔民、企业等相关人员。
(二)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之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写信的方式提出您的宝贵建议。若您需要得到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的简本资料,请您与建设单位或者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谢谢您的参与!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德会
联系电话: 0535-6742996
电子邮件: y t g s d h @ 1 6 3 . c o m
通讯地址: 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3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 李春晓
联系电话: 0531-85870038
电子邮件: h j p j 8 0 1 @ 1 6 3 . c o m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