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月,竣工日期:2014年7月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公路改造工程(含路基、路面、涵洞等)、桥梁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招标项目平乐县2013年度第二批通村水泥混凝土路面硬化项目已由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字【2013】95号、平发改投资字【2013】97号、平发改投资字【2013】126号、平发改投资字【2013】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乐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县财政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平乐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这些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平乐县境内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月,竣工日期:2014年7月
建设规模:公路改造9.9km,危桥改造1座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公路改造工程(含路基、路面、涵洞等)、桥梁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
A标段:平乐县沙子镇沙子至班山尾电站公路水泥路面硬化工程,3.5km
B标段:平乐县同安镇至大窝公路水泥路面硬化工程,3.4km
C标段:平乐县桥亭乡上堡至庙坪公路水泥路面硬化工程,3.0km
D标段:平乐县张家镇车尾塘中桥重建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对 4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2 个标,但必须配备不同的项目管理人员。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 16日至2013年 12 月 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施家园路龙隐园Ⅰ区B-4栋)购买招标文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专职投标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桂林市专职投标人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本人本单位2013年1月至11月养老保险凭证、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除外)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图纸及其它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 6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施家园路龙隐园Ⅰ区B-4栋)。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http://ztb.gxi.gov.cn)、广西财政网(http://www.gxcz.gov.cn)和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乐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平乐镇新安街109号
邮政编码:542400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0773-7882733
传 真:0773-5856818
2013年12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