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规模:污水管网约计21KM;招标范围:DN300-DN1200污水管网; 标段划分:标段一:清河五路、清河大道、清河一路(双侧)、小清河北岸、齐东一路北段、齐东六路西侧;标段二:齐东一路南段、创业七路、齐东六路东侧、创业大道、倒虹吸(小清河)。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邹平县魏桥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已被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资金,招标人为邹平县魏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名称:邹平县魏桥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ZC-2013-045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建设地点:邹平县魏桥镇
3.2 招标规模:污水管网约计21KM。
3.3 招标范围:DN300-DN1200污水管网
3.4 标段划分:标段一:清河五路、清河大道、清河一路(双侧)、小清河北岸、齐东一路北段、齐东六路西侧;标段二:齐东一路南段、创业七路、齐东六路东侧、创业大道、倒虹吸(小清河)。
3.5 工期:6个月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标段一、标段二: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近三年内产品销售业绩。最近三年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图纸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100 元人民币,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招标文件工本费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或现金缴纳,不接受个人名义的汇款。
5.2 方式: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携带查询行贿档案申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当地人民检察院索取或邹平县人民检察院索取,邹平县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 0543-3012932申请函格式见附件),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3 时间:2014年2月20日至2014年2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17:00)(节假日除外)。
5.4 地点:
1)邹平县财税劳动大厦706室(鹤伴二路268号)
2)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聊城开发区东昌路159号标书出售处)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邹平县财税劳动大厦1907室(鹤伴二路26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邹平县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邹平县魏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郝怀玺
电 话:15563031257
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冯作霖/王丹/路福丁
电 话:18769598777/0635-5056735/18663509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