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4-03-05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江苏/徐州市 作者:Mr.Duan 浏览次数:336
核心提示:徐州新城区张屯河水闸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徐州新城区张屯河水闸工程(二次)已经经徐州市人民政府(徐政发[2013]1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施工的资格预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新城区
(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为400万元;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4)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3月
(5) 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
3)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备案。
(4)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5)自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万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技术标 20分
b商务标 76分
c投标项目负责人奖项 2分
d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5日至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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