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该项目位于中山市东凤镇污水,项目概况: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该项目位于中山市东凤镇污水,项目概况: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MTC133ZZHG0370JO,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是:17596580.27元。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工艺、电气设备部分)项目;
2. 内容: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工艺、电气设备部分)项目;指导环保调试、协助环保验收和指导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工作。
3. 实施时间: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含节假日,雨天、台风),标准工期为120天,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公司核准的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本次招标的货物:潜水污水泵、回流污泥泵、离心泵、搅拌器、推流器、搅拌机、流量计、液位计、液位位差计、离心风机及检测仪可以是进口货物,其他货物必须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4年3月7日至2014年3月13日五个工作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 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非广东省内企业,所提供的建造师证必须是一级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证企相符,证企不符的不予以受理);
4.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环保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6. 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时间须包含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7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 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3月7日至2014年3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4月4日上午8:30~9:30。
3)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4月4日上午9:30。
4) 开标时间: 2014年4月4日上午9:30。
四、踏勘现场的集中时间及地点、提疑及答疑的时间安排
1、 踏勘现场时间:2014年3月17日上午10:00;
2、 标人提疑的截止时间:2014年3月18日上午12:00以前; (根据现场踏勘的情况,投标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的,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0760520@163.com)的形式将需要澄清和解答的问题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五、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1)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3) 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