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象州县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建设项目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象州县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建设项目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1210_19693288
开标时间:2016-01-12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西
招标人:象州县水利局
(招标编号:XGY-XZ-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州县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2015年度建设项目管材采购已由象州县水利局以象水农水〔2015〕1、2、3号、来水建〔2015〕104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来宾市水利局以来水建〔2015〕39、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批复概算投资为3614.05万元。项目法人为象州县水利局,招标人为象州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5〕259号,现对该项目的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象州县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2015年度建设项目管材采购
项目编号:(招标编号:XGY-XZ-003)
工程建设地点:象州县寺村镇、中平镇。
交货地点:象州县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管材管件采购划分为二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Ⅰ标: PE100给水管,投资约340万元。
Ⅱ标:PE100给水管,投资约340万元。
计划交货期限:招标人将提前7天(日历天)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须20天(日历天)内及按业主要求完成供货。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管材、管件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近 3 年( 2012年9月~ 2014年9月)具有PE管材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5.3 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原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 12:00,下午13:30至16:00(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电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崇
电话:010-59435255
手机:13810338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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