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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白云二线过京广铁路污水管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白云二线过京广铁路污水管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广州市财政和市水务投资集团公司筹资

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白云二线过京广铁路污水管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1214_19766834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882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白云二线过京广铁路污水管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白云二线过京广铁路污水管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广州市财政和市水务投资集团公司筹资,招标人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广州铁路集团广深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广州市

1.2 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

1.3 项目规模:本工程建设长度为58米的污水干管DN2000螺旋焊钢管,以及长度为56米的护管2800×255×2000Ⅲ级钢筋混凝土F型顶管。

1.4 资金来源:市财政和市水务投资集团公司筹资。概算总投资881.6864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31.829844万元,本次招标的监理费用约19.081686万元。

1.5 计划工期:工程前期准备、工程施工、安装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和竣工结算期之和。预计施工工期为: 210日历天(含档案及结算资料的提交)。

1.6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安装准备期、施工及安装期(包括设备到货的监理服务)、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1.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外地申请人(指工商注册地不在广州地区的)必须在广州地区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并进行税务登记;

2.2投标申请人需同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铁路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3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申请人合法雇佣员工,需提供身份证及社保证明[2015年9月~2015年11月(连续三个月)]。

2.4拟派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

(2) 60周岁或以下(至2015年11月,以注册执业证登记为准)

(3)为投标申请人的合法雇佣员工,投标申请人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15年9月~2015年11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4)必须是本企业力力中的在册人员;

2.5拟派任的项目总监代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

(2)60周岁或以下(至2015年11月,以注册执业证登记为准)

(3)为投标申请人的合法雇佣员工,投标申请人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15年9月~2015年11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4)必须是本企业(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IC卡)中的在册人员;

2.6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置要求):

专业监理人员

人数

资格要求

给排水监理工程师

1名

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铁道工程师

1名

具有铁路相关专业或土建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质量安全员

1名

具有监理员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应的安全员培训证明

备注:以上人员均需为投标申请人的合法雇佣员工,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申请 人为各专业监理人员缴纳2015年9月~2015年11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投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申请人在安全生产、合同履行、招投标等工程建设相关领域有在公布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被停止投标资格。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力力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3.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4.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前力力办理IC卡事宜。

5.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5年12月 12日 00 时 00 分至2016年 1 月 6 日 11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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