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 招标项目第十二采油厂2016年管道热洗及试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标-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委托,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 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第十二采油厂2016年管道热洗及试压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657152
招标编码:CBL_20160310_21512259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陕西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
一、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第十二采油厂2016年管道热洗及试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标-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委托,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 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第十二采油厂2016年管道热洗及试压技术服务项目属于2016年第十二采油厂油田日常性生产项目,项目地点为第十二采油厂采油作业区内。投标人按照第十二采油厂采油作业区制定的油井管道热洗及试压计划,高质量的完成任务,达到管道清蜡降压和试压检漏的目的。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预计工作量600条,项目最高限价0.33万元/条(含税)。
2.2 施工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范围内 。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4 本项目需要1个技术服务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油田技术服务等业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热洗车辆必须在国家车辆管理规定使用年限内。
3.3 项目负责人员及相关管理与操作人员须具有相应资格任职条件及证书(人员必须经过油气场所作业的相关安全、消防、技术培训,各类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操作证,安全员持有安全证)。
3.4 企业经营业绩良好,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的。
3.5 配备2套及以上热洗机组,热洗车必须为正规石油机械设备制造厂家生产制造的集成式设备。热洗设备必须为投标人所有,并提供相应证明。
3.6 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 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不接受单独提交的“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购买招标文件人员需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时间:自2016年03月11日至03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换。未曾在搜管网(www.hqsgw.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中国电力招标网会员申请表.注册联系人:王经理 手机:15324947862
4.3购买地点:(登录后查看)
4.4文件售价:每份8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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