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2015年中国联通湖南省分公司省内干线光缆工程(长株高速公路管道光缆施工)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016年中国联通湖南省分公司省内干线光缆工程长株高速公路管道光缆施工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UHN-ZB-TZ-2016011-1
招标编码:CBL_20160309_21494215
所属行业:网络通讯计算机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湖南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中国联通湖南省分公司省内干线光缆工程(长株高速公路管道光缆施工)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5年中国联通湖南省分公司省内干线光缆工程(长株高速公路管道光缆施工)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规模:投资额约 25.37 万元(含税)
2.4招标范围:长株高速公路管道光缆施工。
2.5招标内容:
长株高速公路管道光缆敷设施工,共敷设96芯光缆约43公里,其中长沙段30公里,株洲段13公里。(具体长度以实际核算为准)
2.6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完成
2.7质保期:终验合格后24个月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2投标单位应具备通信(集)乙级以上(含乙级)或电信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资质文件。
3.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提供2013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至少一份。
3.5 投标单位应具有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及下属单位签发的高速工程施工授权委托文件与高速公路非交通工程设施施工行政许可,如投标人暂没有授权委托书和施工行 政许可,需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日历天内取得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及下属单位签发的高速工程施工授权委托文件与高速公路非交通工程设施施工行政许 可,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6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近三年与中国联通有不良合作记录。
3.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 标保证金数额为:叁仟元整,采取公对公转帐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 3 月30 日09:3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向参与此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6年 3 月 10 日至2016年 3 月 16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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