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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05-31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全国  浏览次数:946

核心提示: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近两年(2014年5月-2016年4月,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独立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PE100管材供货合同原件。

兴隆县自来水公司2016年PE100管材年度供应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兴隆县自来水公司2016年PE100管材年度供应商招标。

2.资金来源:自筹。

3.采购内容:(1)预算价:总金额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2)货物具体规格要求见第五章。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商,营业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需求;

(3)无行贿犯罪行为;

(6)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近两年(2014年5月-2016年4月,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独立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PE100管材供货合同原件。

5.招标文件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文件售价:纸质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需携带U盘)。

(3)购买时间:自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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