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三峡后续工作湖南省长江中下游城镇供水及农业灌溉影响处理沅江市黄茅洲供水工程已由湘发改农[2015]666号和湘水计[2015]5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沅江市三峡后续工作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016三峡后续工作湖南省长江中下游城镇供水及农业灌溉影响处理沅江市黄茅洲供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三峡后续工作湖南省长江中下游城镇供水及农业灌溉影响处理沅江市黄茅洲供水工程已由湘发改农[2015]666号和湘水计[2015]5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沅江市三峡后续工作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3.4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五大员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期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为准),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投标人资质、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及人员信息必须能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查询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4]54号)。
4.2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本项目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4.3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由其本人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其他在建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
4.4为保证人员到位,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兼任技术负责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至6月19日18:00
投标单位投标报名前请先与联系人电话联系获取投标报名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