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给水工程公司材料采购项目—PE管材管件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100%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市给水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中标单位。
2016吉林长春市给水工程公司PE管材管件中标结果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给水工程公司材料采购项目—PE管材管件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100%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市给水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中标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PE管材管件采购。
2.2供货地点:长春市区。
2.3供货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运营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2具有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及相应证明。
3.3近三年(2011、2012、2013)年完成过类似供货业绩。
3.4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或相应的质量认证体系认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有过任何合同违约或因供货方面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没有被用户投诉的不良纪录。
3.7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9时30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壹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报名时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