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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07-05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全国  浏览次数:977

核心提示:本次招标内容: 主要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老旧中压钢质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或报告表,进行敏感因素分类评价和分析,进行必要的专项监测和公众调查,通过专家评审,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或批复

招标项目名称: 深圳市老旧中压钢质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44030020160140003

工程类型: 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否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年07月05日14: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年03月08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建设单位: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静

办公电话: 88660414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陈工

办公电话: 0755-83508610

本次招标内容: 主要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老旧中压钢质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或报告表,进行敏感因素分类评价和分析,进行必要的专项监测和公众调查,通过专家评审,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或批复。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评价范围必须包含 “社会服务”类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2.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同时废止。评价范围列别中“社会区域”已变更为“社会服务”,应按照新版资质管理办法设置资质条件,同时,根据《现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过渡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施行前已取得资质的机构(简称现有环评机构),可在原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按照规定的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增加接受持有原资质证书且满足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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