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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巩义市2016年农村(省级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巩义市发改委以巩发改[2016]77号文批复实施,建设资金以巩财预[2016]89号文下达到位,受巩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现就本项目PE管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积极参与。

巩义市2016年农村(省级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E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巩财公开【2016】51号
招标编码:CBL_20160704_24801876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巩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巩义市2016年农村(省级贫困村)饮水安全
巩固提升工程PE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巩义市2016年农村(省级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巩义市发改委以巩发改[2016]77号文批复实施,建设资金以巩财预[2016]89号文下达到位,受巩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现就本项目PE管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积极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巩财公开【2016】51号
2.2项目概况:大峪沟镇、河洛镇、夹津口镇、鲁庄镇等10个镇的农村(省级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E管材(含管件)采购。
2.3建设地点:巩义市
2.4建设内容:大峪沟镇、河洛镇、夹津口镇、鲁庄镇等10个镇的农村(省级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E管材(含管件)供货。
2.5资金来源:巩义市及相关镇两级财政共同出资。
2.6供货期:PE管材(含管件)供货必须与工程施工配套进行,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拟定供货时间为接招标人通知后20天内完成供货。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1)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管材(含管件)采购标段
(2)招标范围:PE管材采购,主要承担大峪沟镇、河洛镇、夹津口镇、鲁庄镇等10个镇的农村(省级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
提升工程PE管材(含管件)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招标货物的生产、销
售、调试能力的厂家,且企业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不含1亿元);
(2)具备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饮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具有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合格检测报告及卫生部门的检测报告;
(4)近三年以来具备生产同类管材产品的能力和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近三年指以报名日期为时间节点前推三年,下同)
(5)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的投标;
(6)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登记,并审定发布且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活动的委托人必须为该单
位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的授权委托人,并具有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
(7)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2013年、2014年、2015年)。
3.2 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开具
时间以报名期间开具的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5本次项目招标主体为巩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实际建设主体为项目所在地相关镇人民政府;中标单位需与相关镇人民
政府签署供货合同书,由相关镇人民政府支付货款。
4、投标报名时间:
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时间:另行通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5.2资料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企业先进行注册登记办理电子钥匙才能获取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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