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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丹阳市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管网一期工程-警钟河两岸污水管道工程已经丹阳市发改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市财政解决,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016江苏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丹阳市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管网工程中标
一、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丹阳市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管网一期工程-警钟河两岸污水管道工程已经丹阳市发改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市财政解决,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位于警钟河两岸;
2.工程规模:微创顶管DN600长度318米、球墨铸铁管DN400长度428米、球墨铸铁管DN300长度60米;
3.工程发包价:4039800.19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6月24日-2016年8月23日;工期60日历天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市政管网工程(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施工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五、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非首次执业)在其执业范围内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提交距离本次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最接近的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
②项目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办理变更手续的,须递交对此变更有行业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依法变更备案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⑼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包括企业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⑽依据丹建[2015]121号文规定,投标申请人必须为总部注册在丹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有意向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开标时投标人如为总部注册在丹阳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7.投标企业的施工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施工人员基本配备要求”
六、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七、本工程预算额:4297745.76元,本工程预算下浮比率:6%,下浮后发包价格:4039800.19元。
八、定标方式:本工程采用现场“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以下所有程序在网上招标系统进行。
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名单确定后,招标人应当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2.按递交投标文件签到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3.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注:按照丹建【2015】121号文执行
九、本次工程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及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十、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1.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十一、投标方式: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现场抽签。各投标单位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及承诺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投标时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和资格审查书面文本。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未携带导致投标数据无法导入、或携带仍导致投标数据无法导入的,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新的投标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
十二、本工程投标保证金:8万元,必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登录网上银行支付成功(投标人可以通过会员系统“查看保证金缴退”菜单确认),否则投标无效。
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 “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1.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扫描件,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三、履约担保:
1.中标人公告后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以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十四、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法和数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个的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依法重新招标。
十五、其他
1.付款方式:完成全部工作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净价(扣除甲供材)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运行1年内,付至合同净价(扣除甲供材)的80%;第三年竣工结算经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总净价(扣除甲供材)的90%,留10%的余款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付清所有工程款(无息)。
2.对于国有投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日内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中心网及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本工程按苏建价【2016】154号文执行,该工程计价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5.根据苏清办【2016】7号文规定,未经解禁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允许参与本工程投标。
6.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
7.投标人围标、相互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取消其两年内参加丹阳地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给招标人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企业首先注册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后方可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