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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济南市长清区2016-2017年贫困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已经由济南市水利局以济水发〔2016〕156号文件批复,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济南市长清区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关于2016年济南市长清区2016-2017年贫困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二期)工程管材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济南市长清区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济南市长清区2016-2017年贫困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二期)工程管材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济南市长清区2016-2017年贫困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已经由济南市水利局以济水发〔2016〕156号文件批复,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济南市长清区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SDYD2016-475-2
2.2 建设地点:济南市长清区。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济南市长清区境内,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蓄水池,安装各类PE主管道,土方开挖,石方开挖,土方回填,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钢筋制安。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济南市长清区2016-2017年贫困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管材采购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PE管材
二标段:PE管材
三标段:PE管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所投产品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定的质量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及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具有国家节水产品认证证书、《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
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2016年07月13日-2016年07月19日的每天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节水产品认证证书、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工本费:5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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