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徐州康乐房屋开发经营公司建设的徐州市第二期公共租赁房(含廉租房)项目管材及管件采购工程已经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发改行政许可服务审字【2014】11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管材及管件采购工程投标。
2016徐州市第二期公共租赁房(含廉租房)项目管材及管件中标结果
1、徐州康乐房屋开发经营公司建设的徐州市第二期公共租赁房(含廉租房)项目管材及管件采购工程已经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发改行政许可服务审字【2014】11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管材及管件采购工程投标。
2、徐州建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泉山区欣欣路北侧,污水处理厂南侧,科技大道西侧,奎河东侧
3.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60万元。
3.3、招标范围:管材及管件采购。
3.4、要求工期:自接到供货通知之日起20日历天货到现场。
4、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代理品牌生产厂方的销售代理证明);
5.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
5.3、产品应具备技术监督部门或有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证或免检证书;
5.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6、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7、根据苏建规字【2016】3号文要求,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5.8、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5.9、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5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6年7月25日17:00前内登陆交易网下载。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9日0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一)报 价 70分
(二)投标产品业绩及投标企业信誉 15分
(三)投标产品企业质量管理 3分
(四)技术力量、保障措施等 6分
(五)售后服务及承诺 6分
投标企业先进行注册登记办理电子钥匙才能获取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