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桃县寨英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环资〔2015〕50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供排水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自筹和银行贷kuan。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厂区主要设备及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016贵州松桃县寨英镇污水处理工程厂区主要设备及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贵州
招标人:松桃苗族自治县供排水总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桃县寨英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环资〔2015〕50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供排水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自筹和银行贷kuan。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厂区主要设备及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寨英镇寨英村。
2.2建设规模:新建处理规模为1000吨/天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建污水收集管网4385米。
项目总投资908万元。
2.3供货周期:按合同约定供货或按招标人签发的供货通知书供货。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具有招标产品经营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已换新证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报名,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1日10:00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本工程没有预付款,依资金到位时间支付工程款,中标人不得以此停止施工及索赔。
报名时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