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管道项目 » 招标信息 » 正文
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09-09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全国  浏览次数:321

依据枣阳市财政局下达的枣采计备﹝2016﹞A46号计划函要求,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枣阳市供水总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ZCG20160805a

二、采购项目名称:枣阳市第三水厂原水管道,预算625万元。

三、招标内容:DN1200mm球墨铸铁管一批。

四、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从事相关货物的生产制造商,投标产品仅限于产品制造商本部基地生产,非合资或分厂生产。

2.生产制造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金≥1.5亿元人民币;

3.生产制造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以下资质:(所投货物的证明材料必须是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批件,所有提供的资质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2.ISO2531认证;3.环境体系认证;4.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5.具有省级卫生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具有国家法定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6.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 代理经销商竞标的,具有上述合格生产厂家唯一授权,工商注册资金≥2000仟万元人民币,且生产加工,销售、安装球墨铁管配套设备,并有生产、办公场地、仓储物流、销售服务机构(生产、办公场地提供土地证明、厂址、办公地址产权证明;仓储物流、销售服务机构提供产权或房屋租赁证明)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获得用户的好评、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代理厂家完成同类同规模购销合同三份;

6.在湖北省设有生产机构、或企业分支机构仓储物流机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供应商可在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起到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枣阳市书院街18号枣阳市财政局一号楼六楼。

领取招标文件前,采购人和采购执行机构联合进行资格验证。通过了资格验证后的潜在投标人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提交的验证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下:

1、生产制造商加盖本厂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531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省级卫生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具有国家法定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代理经销商除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外还须提供本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和生产厂商项目授权书及生产、办公场地、仓储、销售服务机构证明(生产、办公场地提供土地证明、厂址、办公地址产权证明;仓储物流、销售服务机构提供产权或房屋租赁证明);

3、2013年以来完成的同类同规模业绩项目(投标人或其代理厂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在湖北省设有生产机构、或企业分支机构仓储物流机构

5、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②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人上一年度的缴税凭证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2015年10月至 2015年12月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六、投标、开标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0日上午9∶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枣阳市政法街老检察院办公楼四楼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2016年9月20日上午9∶00分。

开标地点:枣阳市政法街老检察院办公楼四楼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枣阳市供水总公司

联系人: 张兵

电话:13972252818

采购机构: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枣阳市书院街18号枣阳市财政局一号楼六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10-6313525

                                                                                        2016年8月29日


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

会展 13890505561
热线 400-8088-659
客服 1977554587
反馈
APP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