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虹三村景雅路敷设下水管道项目工程采购项目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虹三村景雅路敷设下水管道项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供应商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3)该项目为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企业数字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供应商若为福利企业,须提供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相关福利企业证书。*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
(7)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虹三村景雅路敷设下水管道项目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902-185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6-z9982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虹三村景雅路敷设下水管道
5、交付地址:虹三村景雅路
6、交付日期:2016年10月15日
7、采购预算金额:48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48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9-0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9-12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2016年9月5日---2016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至瞿溪路801号501室购买书面招标文件,每份800元。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9-26 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9-26 13: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瞿溪路801号501室
2、开标地点:瞿溪路801号501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供应商的企业电子数字认证证书; 2、可以正常进行电子投标的电脑一台(且自备具有足够流量的无线网卡),招标代理单位不提供开标电脑;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含有数字签名信息的打印页加盖公章)、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该项目网上确认投标回执(含有签名信息)(加盖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财政所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唐陆路3312号 地址:瞿溪路801号501室
邮编: 201210 邮编: 200062
联系人:徐耀君 联系人:秦天
电话:58968360 电话:13818589209
传真:58968360 传真:63353221转8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