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新乡市河渠截污治污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城镇【2014】588号、新发改城镇【2014】589号、新发改城镇【2015】476号、新发改城镇【2015】477号、新发改城镇【2015】537号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新乡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代理机构,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新乡市河渠截污治污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编号:2016JJ176
4、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6亿元,包括道路工程、桥梁维修与改建、泵站工程、橡胶坝工程、管网工程等内容
5、主要建设内容:
(1)道路工程
新建道路17条,总长度14141m;改扩建道路14条,总长度25562m;对市区两座桥梁进行维修,对三座桥梁进行改建,其中新建桥面7627㎡;对4条道路电缆沟进行改扩建,其中新建电力排管7930m;另外新建荣校东路东孟姜女河雨水泵站、宏力大道东孟河雨水泵站及进水管道、科隆大道污水泵站(设计总流量39400m³/d)、新四街污水泵站(设计总流量28400m³/d)等。
(2)河渠截污治污工程
沿河排污口整治89处;新建河渠截污管道20740m(含石榴园、饮马口泵站前池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橡胶坝1座);河渠沿线雨水泵站改造8座,闸门7座;市区雨、污水泵站电气改造11座;斜沟清淤11条12546m;斜沟改造2762.38m;市区雨水泵站改造6座;新建市区雨水收集管网9551m;新建市区污水泵站2座;民生渠新建橡胶坝3座,河道清淤13.4公里,新建截污管道10050m。
6、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三、采购需求
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拟定特许经营期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
2、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160015.30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20259.42万元,征地拆迁费用(含管线搬迁及补偿、清表清障赔青费)12687.98万元;勘察设计等其他费用15214.91万元;基本预备费11852.98万元。社会资本比例为100%。
3、项目规模: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项目地点:位于新乡市境内。
5、运作模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非盈利性企业无需提供税收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2014]113号文的社会资本均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3、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亿元,企业经审计总资产不少于30亿元,净资产额不少于10亿元(以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以联合体申请人方式参与的以所有联合体成员之和为准。
4、申请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财务要求: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以2013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6、投标人近五年(2011年9月1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累计完成合同金额在含16亿以上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市政道路,管网,桥梁及河道治理工程,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7、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记录。
8、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地方由牵头人盖单位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五、资格预审方法
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六、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无。
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 外方社会资本应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我国货物和服务。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2013-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进行报名,以上资料审验原件后退回,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0日9时00分。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4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方式 :王先生 0373-3696567
地址:新乡市人民路甲1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张女士 0373-3077098
地址:新乡市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