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1-09 截至日期:2016-11-24 所在地区:河南/开封市 浏览次数:222
核心提示: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复兴大街南段道路与管网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复兴大街南段道路与管网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复兴大街南段道路与管网工程
2、招标编号:XFGK2016065
3、工程地点:朱仙镇复兴大街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112万元
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6、质 量:合格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8、标段划分:
(1)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复兴大街南段道路与管网工程的施工
(2)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复兴大街南段道路与管网工程的监理
二、报名条件:
2.1、施工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2、监理标段: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总监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3、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
三、报名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总监证书,以上证件验原件及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注: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其他资料需提供原件。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10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需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标段估算价的2%,由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具体数额详见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10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开标时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须到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吉先生
联 系 电 话:13903786699
代 理 机 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 系 电 话:18537888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