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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1-09  截至日期:2016-11-22  所在地区:河南/濮阳市  浏览次数:150

核心提示:羽绒园区公租房园区小区外污水管道铺设,长度约450米,管径为1000毫米。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前县产业集聚区羽绒园区公租房小区外污水管网工程(西环路-长丰路),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台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许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台前县产业集聚区羽绒园区。
2.2 工程内容:羽绒园区公租房园区小区外污水管道铺设,长度约450米,管径为1000毫米。
2.3 资金来源及金额:约100万元,财政投资。
2.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6 工期:30 日历天。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证书,并无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本单位缴纳满一年以上社保)。
3.4 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证书,五大员{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预算员))}具备相关专业的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五大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本单位缴纳满一年以上社保)。
3.5近两年(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和投标人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各具有一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公示截图)。
3.7 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有效)。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5.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于2016年11月 7日至2016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2楼报名。
5.2 报名携带资料: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携带下列证明材料:
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五大员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近三年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公示截图);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报名期间为准)。
5.3 以上资料携带原件供查验(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这三项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两套胶装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5.4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5 投标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3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15936798246
招标代理: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503939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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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 400-808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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