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鹿邑县宋河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由鹿采购【2016】10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鹿邑县环境保护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前来投标。
鹿邑县宋河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由鹿采购【2016】10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鹿邑县环境保护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鹿采购【2016】1008号
2.2 项目名称:鹿邑县宋河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2.3建设地点: 鹿邑县境内;
2.4 总投资:约413.6729万元;
2.5建设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从初始注册开始到报名时间,注册时间应满两年),具有中级职称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C类证书。
3.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具备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自颁发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证书之日计算)。
3.4项目班子要求: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施工员、质量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测量员、取(送)样员具有的年检合格的岗位证或资格证书。
3.5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3.6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投标人至少半年是指(2016年4月1号至2016年9月30号)合法的工资关系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含缴费清单和缴费票据),且签订了劳动合同。
3.7信誉要求:要求企业无违法违纪行为,企业近三年无发生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须知
4.1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本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和本招标公告“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所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出具原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无缝胶装成册)。
注:根据豫建【2016 】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及网上查询结果,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4.2报名时间及地点: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9日至 2016年11月1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周口市交通路东段周口国贸2906室)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同上。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鹿邑县境内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5836256056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国贸A栋2906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0394-8683399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 话:0394—7187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