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1-11 截至日期:2016-12-05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255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编号:06973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奉节县2016年农村公路岩湾乡板仓村村通畅工程已由 奉节县交通委员会、奉节县发展和改革
招标公告编号:0697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2016年农村公路岩湾乡板仓村村通畅工程已由 奉节县交通委员会、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奉节交委发〔2016〕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奉节县岩湾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2016年中央车购税,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奉节县2016年农村公路岩湾乡板仓村村通畅工程,路线全长5.8KM,起于板仓村村委会止于小腰坪。总投资437万元。
招标工期: 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奉节县2016年农村公路岩湾乡板仓村村通畅工程设计施工图,主要包括清理淤泥及杂草、挖出旧路面、软土地基处理、C15细石混凝土边沟铺底、M7.5浆砌片石挡墙、50mm厚碎石基层、200mm厚水泥混凝土面板、单孔混凝土圆管涵(Φ0.5mm)、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m×1m)、钢筋混凝土盖板涵(2mx2m)、钢盘混凝土盖板涵(4mx4m)等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希望各潜在投标人合理报价,不恶意低价投标,此项目的中标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其方式如下:
4.1担保形式:现金或转账;
4.2担保金额:按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凭业主的收款凭证、银行的进账单、施工合同和县交易中心鉴发的中标情况确认书到县交易中心办理合同鉴证后再到县公管办合同备案;
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在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缴纳到到业主指定账户,(开户行:农商行 账户:奉节县财政局 账号:3801010120010012021),业主方可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两年内不得再参与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并网上公告;
4.4 退还方式: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4.5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迟迟不开工建设的,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计算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总额中扣除。公式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总额÷工期)×延误天数。
5. 投标保证金
对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放弃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经奉节县公安机关依法调查结束后,无串标、卖标、买标行为者,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串标、卖标、买标及中标后无故放弃中资格的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给招标人)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境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并列为黑名单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等相关媒体公布。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1日起,从网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6.3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6年11月15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2016年11月17日17时00分前招标人在网上予以答疑或澄清。
6.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5日10时00(北京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奉节县岩湾乡人民政府
地址:奉节县岩湾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向老师
电话:1363827005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81-1号
联系人:颜老师
电话:56655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