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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1-11  截至日期:2016-11-21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224

核心提示:报建编号:1210504020160045招标备案号:12002016114018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市施工[2016]111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喜峰道(雁门

报建编号:1210504020160045
招标备案号:12002016114018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施工[2016]11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喜峰道(雁门路-南口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已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津建计审[2015]47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151599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通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受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喜峰道(雁门路-南口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总长度为383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北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喜峰道(雁门路-南口路)给水工程:新建两条DN300给水管道,材质为球墨铸铁,长约250米。 本标段投资额约为71.79万元。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图纸
2.4工期要求: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01月04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原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原资质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新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标段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正项目经理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具有有效投标资格的IC卡;(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11月11 至2016年11月17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西青区卫津南路与丽江道交口金奥国际南侧221室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宋振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新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7号
联系人:张丽丽 电话:58595651
传  真:5859530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通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于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卫津南路与丽江道交口金奥国际南侧221室
联系人:段建华 
电话:58595692、58595646
传  真:58595676


                                     日期:2016 年 11 月 1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电子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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