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1-11 截至日期:2016-11-19 所在地区:江苏/徐州市 浏览次数:258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3203111611089901项目名称新淮海西路二期综合管廊建设工程标段编号3203111611089901-BE-001;标段名称新淮海西路二期综合
项目编号 3203111611089901 项目名称 新淮海西路二期综合管廊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 3203111611089901-BE-001; 标段名称 新淮海西路二期综合管廊建设工程监理;
公告开始时间 2016年11月1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6年11月19日
公告信息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建设的新淮海西路二期综合管廊建设工程监理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徐建重办初〔2016〕5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监理投标。
2、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新淮海西路(三环西路至徐萧公路)
3.2、工程规模:新淮海西路综合管廊设计长度约3.7公里,经纵五路、纵一路等城市主干路,电力、燃气、热力、给水、综合弱电等管线入廊
3.3、工程投资总额:合同估算价 22000万元;监理估算价为424.88万元
3.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5、要求工期:同施工工期
3.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5.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不少于13名。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中除按本项目要求配备总监理工程师外,还必须至少配备省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不少于3名;其他监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以上所报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中标后须常驻现场,每周常驻现场至少6天,每天工作至少6小时。
注:国监证以注册专业为准,省监证以所学专业为准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监理的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人自2012年11月已来承担过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类似工程界定包括:综合管廊工程、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工程、隧道工程。(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证明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监理合同时间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综合管廊工程、城市地下交通工程、隧道工程的工程造价、监理费、监理工作内容,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有联系方式的有效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备案)。
5.4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组成人员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备案。
5.6外省市监理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到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四楼建工处办理监理资质和监理从业人员单个监理项目核验手续.
5.7省内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设区市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5.8根据苏建规字【2016】3号文要求,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5.9凡被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自通报之日起在一年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04069139417
开户名:徐州市融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6.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6.8、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 11 月11 日至2016年11 月 19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6年 11月19日17:00。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年11月28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6日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投标人投标报价: 42分
B、投标人监理方案: 24分
C、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26分
D、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分
E、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2分
F、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项: 1分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徐州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88号
联系人:侍丽华 联系电话:0516-85839277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西安北路6号恒茂大厦1018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传真:0516-80200388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