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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1-14  截至日期:2016-11-23  所在地区:江西/赣州市  浏览次数:213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 3607221611040201 招标编号: 赣信建招字【2016】173号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信丰县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工

项目编号: 3607221611040201      招标编号: 赣信建招字【2016】173号      
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信丰县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工程项目:信丰县工业园纬二路污水管网综合改造提升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信丰县工业园区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信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信发改字【2016】235号 
项目总投资:332.98 万元   本项目投资:332.98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100.00%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平方米 层次/结构  
招标范围:改造道路长350.82米,红线宽16米,18米,20.7米,包括:破除旧路面1996平方米,新建混凝土路面4129平方米,路基工程8685平方米、DN300-800排水管网532米、污水管网329米,雨水口20座、检查井32座、及交通工程等 
标段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可提供证书原件,也可提供含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建造师,且需提供当地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应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开标之日前60天内办理或缴纳社保费用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注册建造师:拟派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  
五大员: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1、 本工程不得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第四批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4、赣州市外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天内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证明。5、开标时需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6、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7、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8、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标段,招标文件费用请于开标会现场缴纳,所缴费用售后不退。9、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赣州平台上和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10、本工程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1、所提供的证明、证件等材料均须原件。12、建造师必须在开标时间到达开标会议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联系人:赣州韩美京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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