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管道项目 » 招标信息 » 正文
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1-17  截至日期:2016-11-28  所在地区:陕西/安康市  浏览次数:19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八仙镇2015年度三星寨等五个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已由平利县发改局以平发改农经(2016)198号批准建

1、招标条件
八仙镇2015年度三星寨等五个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已由平利县发改局以平发改农经(2016)1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平利县八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移民搬迁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仲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利县八仙镇三星寨村、花园岭村、龙门村、金鸡河村、百好河村。
2.2工程规模:硬化道路9860平方米,人行步道2286平方米,安装路沿石781米,铺设排水排污管网1050米,检查井42个,雨水井20个,化粪池200立方米,浆砌石挡墙604立方米。
2.3计划工期:60天。
2.4招标范围:《八仙镇2015年度三星寨等五个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约2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报名室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和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考核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之内),外省企业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不得参与投标】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18时00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代理机构):陕西仲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黄沟路兴科明珠2号楼902室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曹绍芬
电 话:0915-3322029 13519152245



                                                  八仙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0日

会展 13890505561
热线 400-8088-659
客服 1977554587
反馈
APP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