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管道项目 » 招标信息 » 正文
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1-17  截至日期:2016-11-30  所在地区:福建/泉州市  浏览次数:469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SDFZND2016-046号开标时间:2016-11-30所属行业:标讯类别:资金来源: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业主名称:

招标编号:SDFZND2016-046号
开标时间:2016-11-3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FZND2016-04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安市铁湖工业园区及高坂片区污水管道工程监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2016] 1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安市铁湖工业园区及高坂村(含铁壑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28.4平方米,污水管道收集铁湖工业园区和高坂村(含铁壑村)的污水,污水主干道按3000?/d的建设,管道总长7044m,建设1200?/d一体化泵站一座、20?的高位水箱一座。项目总投资估算1043.5万元  ;
1.1.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铁湖工业园区及高坂片区污水管道工程的镇墩、支墩、土石方、市政管道安装工程等的监理工作;
1.2.监理期限:同施工工期,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6个月(不含保修阶段);
1.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设计单位: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5.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  下浮  (上浮、下浮) 30 % 计取,即15.14万元(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最终以本招标项目建安工程结算造价为监理费计费额,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不含保修阶段费用。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丙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2.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2.5.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 月 17 日至2016年11 月 21  日(含法定公休日、
节假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6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通过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在线购买,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3.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工作日下午5时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的规定交存并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建筑【2015】34号)的规定交存并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按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⑤或银行保函形式;⑥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5.2.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30 日14 时40分,提交地点为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
6.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代理单位有权不予接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城北街道福新路中段             邮编:355000    
电话:0593-6565863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沃尔玛东方伟业F栋-3C           邮编:352100
电话:13959437682       传真:0593-2818788;
联系人:陈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
开户银行: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帐户名称: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    号:9060 5280 1001 0000 343606  
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福安市图书馆一楼)。
监管单位名称:福安市住建局招标办,地点:福安市新华中路2号,电话: 0593-6382669
 
会展 13890505561
热线 400-8088-659
客服 1977554587
反馈
APP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