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1-18 截至日期:2016-11-25 所在地区:河南/洛阳市 浏览次数:185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汝阳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救助楼室外工程(围墙、挡土墙、管网、门卫室、大门等)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复实施,现前期
一.招标条件
汝阳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救助楼室外工程(围墙、挡土墙、管网、门卫室、大门等)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复实施,现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民政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汝阳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救助楼室外工程(围墙、挡土墙、管网、门卫室、大门等);
2.2招标编号:汝公交易【2016】-GC-026(兴建);
2.3建设地点:汝阳县紫罗新区;
2.4资金来源:上级拨付;
2.5工 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7标段划分及主要建设内容:1个标段:汝阳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救助楼室外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围墙、挡土墙、管网、门卫室、大门等工程。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9拟投资额:总金额约46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含)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
3.4投标人须出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告期间内)。
3.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3.6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
4.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
4.3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6)《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公告期间内)。
以上所有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装订)。逾期谢绝报名,报名时提供的各类证书、资料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须为真实有效,经审核如递交虚假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名。
注:可通过“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须提供“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小组独立负责。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上午09:3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阳县民政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3938831698
地址:汝阳县城关镇人民路53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15824936709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奥林商务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