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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1-19  截至日期:2016-12-05  所在地区:河南/平顶山市  浏览次数:32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排水管网工程已由平顶山市平顶山市石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龙发改【2014】111号核准建设,本项目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排水管网工程已由平顶山市平顶山市石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龙发改【2014】111号核准建设,本项目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排水管网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石龙区中瑞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石龙区;
  2.2 项目概况: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排水管网工程新建污水管网12.56公里,污水检查井279座,污水提升泵站2座;
  2.3 标段划分:2个标段

1标段: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排水管网工程施工;

2标段; 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排水管网工程施工监理;

 2.4工程概算:约6000万元人民币;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施工: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排水管网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管材及其配件甲供);

  2.5.2施工监理: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排水管网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及相关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

 2.6 工期:
  2.6.1 施工工期:约220日历天;

  2.6.2 监理服务期: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施工、交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监理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为准,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上可查)。
    3.1.2企业业绩要求: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1日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城市污水管线施工项目业绩(报名时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及网上中标公示、项目业主方联系人、固定联系电话,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需提供自行承诺书,格式自定);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拟派的造价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具有有效的上岗证书(须提供上岗证书(施工员、质量员要求市政工程专业)、身份证原件)。
    3.1.4 拟派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报名时须提供不更换承诺书,格式自定);
    3.1.5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应在投标单位工作两年以上,以其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为准,报名时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2014年10月-2016年10月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以上社保要求具备:提供本单位社保代码,社保部门负责人、固定联系电话,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原件,基本养老证明缴纳周期应明确到月份。

  3.2 二标段:监理

    3.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具备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为准,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上可查);

   3.2.2 企业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报名时须提供监理合同原件及网上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3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
    3.2.4 拟派项目总监应在投标单位工作壹年以上,以其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为准,报名时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2015年10月-2016年10月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3 近三年度(2013、2014、2015)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4 具有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告知函(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出具的为准,以原件为准)。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 凡有意报名参加者,请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5日17:30)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中段湖光花园大门西)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具体时间及售价另行通知,只有通过报名的单位才有资格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1标段报名项目经理、2标段报名项目总监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并携带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报名时要求原件的须携带原件备查,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按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4.3各报名单位必须保证此次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招标人有权对其提供的资料有进一步核实的权力,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投标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石龙区中瑞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13071772076
   招标人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彪、王姣
   电    话:0375-4995888
             0375-4991888
   邮    箱:guoxinzhaobiao12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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